游客在景区内部发生意外,现场防护设施又存在问题,很多旅行社第一反应可能都是:“这应该是景区的责任吧?”
但在今天这个案例里,事情没这么简单。
一名游客在景区拍照时,不慎摔倒并跌入护岸下方,最终不幸身亡。家属索赔162万,而旅行社最后也被判承担了责任。
事故发生在景区,旅行社为什么还会被判担责?
更值得旅业同行关注的是,这个案例背后的风险,很多人可能平时并不会特别注意。
游客景区拍照跌入深坑
旅行社被判担责20%
一位游客和家人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当天随团前往壶口瀑布景区游览。
进入景区后,他在“黄河壶口瀑布”标志性大石附近拍照时,被一处低矮台阶绊倒,向后跌落至约3米远的护岸深坑下方,导致重度颅脑损伤,送医途中死亡。
事后,家属向相关责任方提出1625117元赔偿请求。
由于游客是台湾地区居民,家属按照台湾地区的高收入标准计算了各项费用。但法院在审理后,酌情选用了大陆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标准作为依据来计算死亡赔偿金。
最终,法院认定的合理损失总额为519,204.5元,并在此基础上按责任比例划分:
景区公司担责70%,旅行社担责20%,游客本人担责10%。
法院为什么没采用台湾的赔偿标准?
原因在于原告家属提交的“人均所得”数据与大陆法定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不同,二者不具有可比性,难以直接适用。
与此同时,法院也未采用较低的陕西本地标准,而是行使裁量权,酌情参照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城镇居民当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47,237元/年)作为计算基准,在保障受害人权益与兼顾被告方实际履行能力之间实现了平衡。
法律条文规定的是“可以”参照居住地标准,而非“应当”,法院在证据不足以支持适用时,有权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裁量确定。
旅行社不是景区设施的管理者,也不是那个深坑的制造者。为什么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旅行社虽然提供了《安全告知书》,但没有游客本人的签字确认。
所以最终,旅行社仍被认定承担了部分赔偿。
真正要警惕的
是“看起来和旅行社没关系”的场景
这个案例值得旅行社注意的地方是:旅游服务并不是每个环节完全割裂的。
景区游览、酒店住宿、旅游用车、团队用餐、自由活动,都处在整个旅游服务链条中。
游客在这些场景中发生事故后,最终责任怎么认定,并不是简单的“事故发生在哪里,谁就全部负责”。
有些事故虽然不是旅行社直接造成的,但最后仍可能产生赔偿责任。
这也是旅游经营中最现实的一类风险。
本案中,旅行社承担20%,最终赔偿超过10万元。
看起来不多,但对于中小旅行社、门店、地接团队而言,十几万、几十万元的突发赔偿,很可能直接影响经营。
但如果事故更严重、赔偿基数更高,哪怕只承担部分责任,最终的赔偿金额也可能不低。
所以旅行社的风险管理,建议提前考虑:
万一事故真的发生,并且最后旅行社需要承担责任,这笔风险谁来承接?
旅游旺季
更要重视责任险和意外险
暑期旺季,景区人流密集、户外项目增多、各种意外场景比平时更复杂。对于旅行社来说,常见的保障至少要关注这两层。
第一层是旅责险:解决旅行社的责任
发生事故后,如果最终认定旅行社依法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且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就需要看旅责险能不能承接这部分损失。
但真正需要重视的,还包括:
每人责任限额够不够?
单次事故限额够不够?
实际经营的业务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发生重伤、伤残、身故时,现有额度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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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是旅意险:解决游客的意外风险
如果游客发生意外,并不代表旅行社一定承担责任。
比如游客在行程中意外摔伤、骨折、伤残,甚至身故,如果符合保险责任,旅游意外险可以提供赔付。
这也是旅意险和旅责险最大的不同:
旅责险解决“旅行社该赔多少”;
旅意险解决“游客发生意外后有没有保障”。
两者是不同的防线。
而且旅意险也不是“随便买一份”就够了。
老人团,要考虑年龄、医疗和意外风险。
亲子、研学,要看未成年人活动场景。
户外、水上项目,要看具体运动是否属于保障范围。
高原线路,还要特别关注高海拔环境下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具体产品责任如何约定。
保游网想帮旅业机构解决的,正是这一层问题:
不只是“有没有保险”,而是“这份保险到底适不适合你的业务”。
先看线路、再看客群、再看活动项目。再来决定:
旅责险怎么配、旅意险怎么配、保额选择多少、哪些保障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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